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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扎实推进“四小场所”(星级以下住宿场所、小美容店、小美发店、小沐浴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一步增强“四小场所”经营者疫情防控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防范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从2月14日开始,蒙自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卫健综合执法局”)采取分片分区分组办法,对“四小场所”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和突击专项督查。
这次督查的主要内容为:“四小场所”在经营场所入口处必须有值守人员,严格按规定对进入场所人员要求戴口罩、扫云南健康码、查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并出示绿码后方可进入场所;“四小场所”要进行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视频上传工作并记录;“四小场所”要坚持每日工作前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出现异常按要求治愈后方可上岗;“四小场所”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要坚持佩戴口罩等。同时对《蒙自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和“四小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2022—88)》的文件精神进行督查落实,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截止2月28日,蒙自市共对640户“四小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其中:星级以下住宿场所280户,小美容美发店324户,小沐浴店36户。
下一步,蒙自市卫健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四小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包妮娜)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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