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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6月1日,由红河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办,红河州民政局、蒙自市民政局和蒙自市文萃街道办事处承办的“2021年红河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启动仪式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社会工作服务站揭牌仪式”在蒙自市文萃街道办事处举行。红河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邓进秀,蒙自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瑞华,红河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洋、张蓉,蒙自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清等领导出席参加活动并为工作站揭牌。
邓进秀宣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会工作服务站成立
邓进秀(右)、张蓉(左)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揭牌
本次活动由文萃街道党工委书记彭岗主持。张瑞华致辞,邓进秀宣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会工作服务站成立。
出席活动的领导邓进秀(右四)、张瑞华(左五)、杨洋(右三)、张容(左四)、张清(左三)、廖兵(右二)、许嘉磊(右一)、彭岗(左二)、庄晓希(左一)揭牌仪式上合影
出席活动的领导邓进秀(左四)、张瑞华(右四)、杨洋(右三)、张容(左三)、张清(左二)、许嘉磊(右二)、彭岗(左一)、庄晓希(右一)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会服务工作站合影
据了解,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贯彻落实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紧紧围绕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6个方面构建了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宣传好、理解好、实施好《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我们迫切需要解决好的民生实事、社会大事。
邓进秀(右一)在参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会工作服务站时强调民政工作者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为此,邓进秀在参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社会工作服务站的过程中指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原来对未成年人给予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四大保护”基础上,新增了“政府保护”和“网络保护”,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体系,推动构建“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这一变化进一步明确了民政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承担的重要责任。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工作,既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民政部门的神圣职责,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民政工作者应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担起未成年人保护牵头责任。精准分类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切实抓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困境儿童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履行好监护兜底的法定职责,牢牢守住儿童生存发展的底线。
许嘉磊(左一)在社会工作服务站向前来参观的州、市领导详细解说社工站运作模式和管理制度
邓进秀还强调,从6月1日起,红河州各级民政部门将持续掀起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高潮,希望大家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宣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做到宣传无死角,实现家喻户晓。让社会大众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罗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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