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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为全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州中院”)与蒙自市人民法院、泸西县人民法院在州中院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执行案款集中发放大会,现场向申请执行人集中兑现近期执行到位的执行案款2526.37万元。
大会会场
会上,州中院发放案款共3件1080万元,蒙自市人民法院发放案款共66件1219.21万元,泸西县人民法院发放案款共2件227万元,以实际行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成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
现场向申请执行人集中兑现执行到位的执行案款
集中发放大会现场,邀请了全国和省、州、市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监督案款发放。云南经济日报、云南法制报、红河日报、红河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到场采访报道发放实况。与会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代表委员与各界媒体均对人民法院心系群众、积极高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赞誉。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赠送锦旗
据了解,今年以来,红河州法院着力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进法院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动力,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办身边事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立足执行岗位积极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开展中,全州法院认真搭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平台,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依托执行威慑机制,依法用足用好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犯罪等各类手段措施,强力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了广大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宝昌)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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