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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屏边县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系列活动,积极为人民群众点亮法律服务“四盏灯”,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照亮乡村振兴法治路。
点亮“便民”窗口之灯,提升苗乡人民的“幸福感”。牢牢把握群众需求,将“优质服务、为民解忧”作为行动指南,优化法援“便民”窗口,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值班,提供接待来访、解答法律咨询等服务。推行法律援助案件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的法律援助“加速度”,最快速度为困难群众维权,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2021年至今共帮助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62件,法律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47余件,为挽回损失共计80余万元。优化公证“便民”窗口建设。积极落实“证明材料清单”和“一次性告知”制度,规范解答、完整告知,提高现场咨询有效率,切实减少当事人往返次数;针对特殊人群,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群减免费用,减轻办证群众经济负担。我县将持续推进打造高效优质的窗口品牌,建设成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不断提升苗乡人民生活的“幸福感”。2021年至今共办理公证228件,其中减免公证69件,上门公证14件。
点亮“惠民”法宣之灯,加强苗乡人民的“归属感”。强化普法阵地建设,在乡镇、村(社区)设立法治文化宣传栏,设立法律图书室,实现每村/社区有1个以上法治文化阵地,全县80个村/社区设置了法治宣传栏;投入56万元,在屏边一中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投入20万元在玉屏广场建成法治文化广场。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强化法治宣传方法。以乡村法治建设为抓实,突出农村及少数民族地区普法重点,通过乡村振兴法治课堂、上门普法、“双语普法”等方式,充分利用赶集日、国家重要节日节点下乡入户,组织宣传《宪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在农村深入持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共为百姓讲法治课40场次,上门普法134场次,“双语普法”30场次,进一步促使百姓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强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用得上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多措并举强化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培养老百姓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观念,切实加强苗乡人民生活的“归属感”。
点亮“利民”顾问之灯,提高苗乡人民的“获得感”。为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多办利民实事。及时聘请蒙自市业务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的执业律师10名,成立屏边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以“5+2”模式,在县司法局设立法律顾问值班室轮流值班,并制定工作考评制度,不断规范法律顾问团队参与政府协调会议、调处人民群众矛盾纠纷、仲裁等活动,让法律顾问团队成为政府依法执政的“助推器”,政府科学决策的“智囊团”,政府与百姓沟通的“传声筒”,助力我县争创“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切切实实增强了苗乡人民的“获得感”。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为载体,组建由法律顾问组成的“公益法律体检团”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清患”专项行动,深入企业、村寨提供“法治体检”服务10余次,生成法治体检报告40余份,提出法律意见13条。
点亮“为民”调解之灯,增强苗乡人民的“安全感”。为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回应民之所忧,及时点亮“为民”调解之灯,以盘活排查机制、推行屏边调解模式和激发调解员积极性为重点,制定定期排查制度,组织人民调解员定期集中精力入村入户,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全方位细致摸底排查,做到纠纷信息及时掌握,发现纠纷及时化解,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印发《屏边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矛盾纠纷调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增强我县基层调解员工作的自主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新时代人民调解效率。结合“边疆、民族、山区、美丽”的县情,大力推行“智慧调解+双语调解+多元化解”三位一体屏边模式,及时、高效、便捷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1至今调解成纠纷400件,调解成功395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3.96万元。有效维护屏边县社会和谐稳定,共建文明幸福美丽的平安屏边。(杜应香 谢思瑾 李晓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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