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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办法》,对做实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积极为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和代表满意度出新招。
人大代表调研、走访、回访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重答复、轻办理、文对文,一直是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顽症。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质量,屏边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对口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和适度调剂相结合的原则,将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38件建议督办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室),由县人大常委会一名领导领衔督办,督办工作从承办单位办理态度、工作机制、办理实效、代表满意度等方面规范建议办理。同时积极与县考评中心沟通联系,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为县级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屏边县工作成效督查考评板“红黑板”进行公示。
人大代表调研、走访、回访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办法要求承办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强化办理、狠抓落实,切实做好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室)的沟通协调,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室)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自建议交办3个月内对督办建议进行一次全面走访调研,5个月内对提出建议的代表开展一次回访工作,并于每年11月份专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和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代表对两次答复不满意或测评满意票较低的承办单位,将启动专题询问或质询等刚性监督手段。承办单位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室)要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坚持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形象在一线树立,把办理和督办人大代表建议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办成功,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取得实效。(张朝亮)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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