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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蒙自矿冶公司各厂矿、车间、班组都相继召开动员会,虽然形式不同、内容各异,但主题明确、效果可见。特别是电锌车间净液工段长田永彪在“安全生产月”动员会上的动员讲话,却是破天荒地发了一大“炮”,顿时引来公司上下一片哗然,干部职工众说纷纭。
田永彪在工段“安全生产月”动员会上的讲话是这样说的:“对于外单位到公司承包项目,公司要承担安全责任、监管责任。《安全生产法》第103条有明确规定,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当好安全责任监管人。本月既是‘安全生产月’,也是年度检修月,安全责任重大。我们要严格执行检维修作业方案,做好作业点的安全风险识别,做好外单位人员的入场管理和安全交底、安全培训。作业过程要注重监督管理,确保事事有人管,做到‘我的属地我负责,我的安全我负责’,坚决杜绝作业点监管空白,让每个干部职工人人都成为安全的主人。”田永彪的讲话内容一传开,顿时引来很多人议论。有的甚至说:“这个工段长是不是疯了,外单位作业,我们监管,完全多余。真是自己给自己找事!”
然而,只要是一个有责任心、有危机感的内行人都知道,入场前的安全交底、安全培训能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属地单位作业前安全风险的识别,则能让属地单位明白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从而使外单位作业人员能明白作业安全风险,杜绝盲目作业、冒险蛮干事件的发生。
所以,对“外单位作业,我们也要监管”是相当必要的,也是相当有效的。所以,田永彪不顾别人的议论,仍然坚持在工段内进行有效的监督。他说:“实施监督的目的,就是要尽量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只要我们做到严守底线、警钟长鸣、严抓落实、常抓不懈,就能抓好整个蒙自矿冶公司的安全生产!”(白晓鑫)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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