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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组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培训。弥勒市财政局组织国有资产管理科全体人员及分管领导共7人参加培训。
视频培训会上,国家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作重要讲话,提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要求。国家财政部资产管理司副司长胡成玉介绍了《条例》起草基本情况,解读讲解主要内容。
通过培训,所有参训人员有了5个方面的认识:
一是深入领会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对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是深刻领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是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在决算中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国有资产收入、支出以及国有资产存量情况,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
三是深刻领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合理配置、有效使用、规范处置资产,建立资产调剂、共享共用机制。
四是深刻领会持续抓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完善账务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细化报告内容,完善报告程序。
五是深刻领会齐抓共管,形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合力。以创新为支撑,在继承现行有效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基础上,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资产确权和有效利用机制。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当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部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监督工作,接受人大、政府、财政、审计、行业监督,形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合力。(赵红兵)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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