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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蒙自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积极打造“亮点工程”,塑好“窗口形象”,提升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对婚姻登记工作的各种需求。
规范化建设让婚姻登记“更规范”
婚姻登记处作为民政局重要的窗口单位,加大投入力度进行重点打造,把婚姻管理规范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工作要求及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工作。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签字工作流程,坚持谁办理、谁负责。同时,建立定期学习交流机制,规定每周集中学习交流时间,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分析和业务探讨,让认识在学习中完善,水平在交流中提高。婚姻登记处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办理业务,不增加当事人负担,不增加额外的附加条件和手续,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登记所需照片由当事人自行提供,不指定照相机构。
新系统运行让当事人“少跑路”
从今年1月1日开始,由省民政厅自主研发的新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试运行,该系统能够通过全国联网核查婚姻登记记录信息,减少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现象。“信息多跑腿,大家少跑路”。为更好使用操作婚姻登记管理系统,婚姻登记处在不影响正常办理业务的同时,提前对婚姻登记员进行了专门培训,解读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最大限度的安排每一名婚姻登记员学习并上线进行实际操作,要求每一名登记员在短时间内都能做到熟练操作。自运行以来,婚姻登记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登记合格率100%。
跨区域登记更“人性化”
过去,内地居民只能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办理婚姻登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性增加,外出上学、工作的人员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群众需求,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领域“放管服”改革,自今年6月1日起,云南省在红河州、昆明市、大理州、玉溪市,范围内开展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内地居民之间结婚登记可在本州(市)所辖县(市、区)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结婚登记的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试点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可选择在户口所在州(市)的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现役军人的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于以上试点州(市)内的,可在所属州(市)内自主选择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截止目前,蒙自市婚姻登记处接听跨区域登记咨询电话达30余次,这一创新举措深受婚姻当事人欢迎。
婚俗改革让新人树立“新观念”
婚俗改革是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婚姻登记处在登记高峰期开展婚礼式颁证仪式,将传统婚礼的核心内容融入颁证礼仪,并向新人发放《婚事新办、简办倡议书》,引导新人摒弃大操大办、铺张奢华的旧婚俗观念,增强婚姻家庭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全市各村(居委会)都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重新修订了村规民约,对红白事在办事天数、流程、用餐、用车、聘礼、随礼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村规民约已经成为群众办理婚事的‘硬杠杠’。”全市各村(居委会)都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坚持“以会治理”,发挥基层组织在推进移风易俗中的引导作用和服务作用,减轻群众负担,受到群众称赞。(葛善海)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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