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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3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近日,弥勒市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通过专题视频讲座形式,认真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
会议指出,2020年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是预算法律制度体系的基础内容和重要支撑。这次修订,严格遵守上位法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对预算法有关规定作出细化明确,对预算法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对预算管理中需要明确的事项作出相应规定,条例的修订实施,是从制度层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预算法的重要举措,集中反映了近年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向,是我国预算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立法成果,为加快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提供了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预算法实施条例》是《预算法》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清晰度和完整性,有助于科学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全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增强预算透明度。弥勒市财政局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普法宣传和贯彻实施,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预算管理的各领域、全过程,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全市财政系统贯彻实施条例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弥勒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预算法实施条例》,增强守土担责的信念,把预算法治意识贯穿于财政管理工作始终,将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到市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中去,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中,使预算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加速推进,更好发挥财政在区域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张会利)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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