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蒙自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灾害隐患,落实落细盯防措施,切实保障汛期生产安全,从4月29日开始,市应急管理局分别组织执法人员向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省安科院专家组到我市中石化蒙自油库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
一、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当前,正直汛期,为深刻汲取去年浙江海宁“12•03”污水罐体坍塌,今年云南保山“2•03”有限空间作业4人死亡事故、福建泉州“3•07”酒店坍塌事故等教训,切实抓好工贸行业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按照《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蒙自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向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印发了《蒙自市“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科室,使整个专项行动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专人负责。
蒙自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俊晶(右二)深入红河钢铁有限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检查指导工作
三、突出整治重点。重点排查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与备案工作。临江、临河、临坡重要设施设备等防火、防爆、防雷击、防静电、防泄漏等情况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严防因雷击、强风、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危险化学品燃爆、意外流失、外泄等事故。
四、强化整治措施。一是督促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工贸行业企业严格落实24小时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及时报告本企业雨情、水情、灾情及各项应对措施,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故。二是利用微信、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醒相关企业落实防范措施。三是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备足、配齐防汛物资和应急设备,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四是强化清单化管理,按照“一事一策、一险一档”,建立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台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安全措施,确保汛期安全稳定。
蒙自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深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查灾害、除隐患”专项行动
截至5月26日,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8家,查出隐患33条,及时整改26条,限期整改7条,到期完成隐患整改7条,下发8份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黄明)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
2024年02月28日 11:10